生活給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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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服務事項
一、名籍事項:辦理有關收容人的下列相關事項;
1.入出監(所)作業。
2.受刑人縮短刑期作業。
3.辦理出庭、借提及還押作業。
4.收容人文件之送達。
5.在(出)監收容人資料查詢。
6.入出監戶籍通報。
7.受理申請收容人入、出監(所)證明書。
8.收容人電子戶籍謄本申辦、健保納退保及補辦卡事項。
二、保管事項:辦理收容人金錢與物品保管及其領回等事宜。
三、收容人福利事項:依法令規定給予收容人飲食、物品、衣被及其他日常用品必需之器具。
四、收容人飲食事項:
1.收容人之飲食費及囚人用費每人每月合計為2,600元。
2.每月定期與收容人代表召開膳食改進會議,檢討伙食辦理得失。
五、針對收容人的需求,規劃及改善各項生活設施、居住環境等,如舍房沐浴熱水系統,舍房、工場之燈光及通風系統等。
六、加強與鄰近地區之互動與敦親睦鄰相關事宜。
貳、勒戒費用
一、收容人出所時應發給繳納通知單(依收容日數計費)並註記繳納期限(繳費期限為義務人或其扶養義務人簽收繳納通知單當日起算,至第45日止;受觀察勒戒人或其扶養義務人拒不簽收時,亦同),未在期限內繳納者,本所即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二、繳費方式
1.從收容人保管金扣除。
2.親至本監總務科繳納。
3.以郵政劃撥方式繳納:
戶名: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看守所301專戶,帳號:024036070098(請註明義務人及身份字號)。
參、給養業務
一、食
收容人之飲食每半年辦理招標一次,並將採購之食品送往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GS)進行檢驗,以最嚴格查驗標準外,達到最新鮮、最安全為最高原則。另外每餐伙食均儲送至接見室展示櫃供家屬察看外,亦於本監網站設置專區供外界導 覽,使其家屬了解收容人在監飲食狀況,以安其心。每月亦召開膳食改進小組會議,聽取各場舍收容人代表對伙食之興革意見,俾使質量並重,衛生營養兼顧,並將 可行之意見迅速納入下期之菜單中。
二、衣
依收容人相關經費製發夏季汗衫、短褲,冬季製發夾克、長褲、衛生衣等,均已足敷日 常所需。對於在監符合貧困救助之收容人,每季發放毛巾1條、牙刷1支、牙膏2條、洗髮精1瓶、肥皂2塊、衛生紙4包、洗衣粉(1公斤裝)3包等基本生活物 資;如收容人確因經濟狀況欠佳有需求者,且符合貧困救助資格者,不定期發放補助。
三、住
收容人住房分雜居房與獨居房,空間寬敞,每間房舍均採一人一床及裝有排風機〈電風 扇〉,並於舍 房走道設置自然通風扇。同時於舍房內加裝強波器,以改善收容人收視不良之狀況,增強視聽娛樂效果。
四、水
除提供自來水飲用外,並鑿四口深井,俾日常用水不虞匱乏。為求用水安全,於地下水 蓄水池增設1台加氯機,同時每季均委託澎湖縣政府環保局入監檢測水質,達到方便收容人飲用及兼顧安全衛生。
五、廚餘減量措施
除向收容人宣導並減少採購廚餘量過多之菜色外,同時利用報廢之脫水機將熟廚餘水份 脫除後再載運至澎湖縣政府環保局做堆肥之用。同時在監內設置生廚餘淹埋場、外農場設置堆肥桶外,同時於108年6月開始嘗試「以蚯蚓將生廚餘轉化為有土肥 料」。促使改善農場土壤及活化閒置空間目標外,亦達到51.80%的廚餘減量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