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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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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監講習 | 認輔收容人 | 就業宣導 | 更生保護 | 矯正機關收容人自殺防治處遇計畫 | 「攜手同行•有愛無礙」-「及時雨-援助收容人高關懷家庭方案」
一、入監講習
- 機關的組織及環境簡介。
- 入監應辦理及遵守事項。
- 收容人應遵守的義務及享有之權益。
- 收容人生活手冊各項內容講解說明。
- 毒品犯戒毒成功專線及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之功能宣導。
- 收容人12歲以下之未成年子女需協助照顧之宣導。
- 其他相關疑問之解答與說明。
- 第二代健保宣導事項。
- 防杜欺弱凌新宣導。
- 宣導年度少年On Light計畫。
二、認輔收容人
透過深度輔導持續關懷與及時協助,輔導收容人解決困難,重建信心,協助自立更生,對於即將期滿、假釋或有個別輔導需求之收容人,延請榮譽教誨師及熱心公益之觀護志工與更生輔導員入監輔導收容人,施予關懷、傾聽、釋惑、協助等功能,安定情緒,輔導更生。
三、就業宣導
每月一次邀請澎湖就業中心個案管理員入監為即將期滿或假釋出監收容人宣導就業市場資訊,以便讓收容人了解就業市場動態,提升求職技巧,即早規劃自己未來的方向,並對有就業輔導需求之收容人提供就業諮詢服務,促使收容人回歸社會能迅速謀得理想的工作或接受職業訓練。
四、更生保護
每月不定時配合台灣更生保護會澎湖分會派員入監介紹更生保護業務,促使收容人對更生保護業務及相關資源的瞭解,以加強監所矯正、觀護業務與更生保護之銜接與連結,激發自立更生意願。
五、矯正機關收容人自殺防治處遇計畫
為協助矯正機關具自殺風險之收容人適應收容生活,並依風險程度接受合適處遇,以完善矯正機關收容人之自殺防治,避免戒護事故發生,將「新收、極刑犯、重罪不得假釋、刑期10年以上或被告經求刑10年以上、有妨害機關秩序或安全之行為經機關施以懲罰或隔離保護、經醫師診斷為精神疾病、管教小組認有需要、自殺未遂」收容人,依其問題落實各級預防機制,即時轉介專業人員處置,安排教化輔導、家庭支持、轉介社會資源(醫療、社政)等處遇措施。
六、「攜手同行•有愛無礙」-「及時雨-援助收容人高關懷家庭方案」
鑑於家庭支持對於收容人順利復歸社會之重要性,增進收容人之家庭對其之支持,同時並加強對於高關懷需求之收容人家庭提供必要之援助,使其家屬感受到支持力量,以期更有效能地提升收容人及其家屬之連結強度,俾利其順利復歸社會。
(一)物資關懷:收容人家庭具低收入資格且經濟困頓者,致贈物資(可以記名之商品券代替)或慰問金,每次最高新臺幣3千元,但家庭情況特殊經專案核准者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元。
(二) 參與家庭支持相關活動交通費補助:收容人家庭具低收入資格者,以家戶為單位,補助參與三節面對面 懇親或監(所)內舉辦家庭支持相關活動之交通費,每次補助最高新臺幣2千元,每年最多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