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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中文網 :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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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官)入監詢問收容人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8-22
  • 資料點閱次數:36

司法警察(官)入監詢問收容人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一、自114年9月1日起司法警察(官)入監詢問收容人,除應備函敘明對象、理由及詢問時間外,並應檢附「洽辦詢問矯正機關收容人應附資料表」(如附件),且經典獄長同意後,始准詢問。

二、收容人如為羈押被告身分者,須經羈押案件承辦法官或檢察官(或其代理人)同意並核章、批示意見;惟詢問經法院禁止接見之被告,承辦法官或檢察官因故無法自行批核由職務代理人批核時,宜向羈押案件承辦股確認,以為周妥。

三、「洽辦詢問矯正機關收容人應附資料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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