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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中文網 :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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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6
  • 資料點閱次數:3673

醫務中心設備 | 疾病治療 | 預防保健


一、醫務中心設備

1.診療室3間:
醫務中心設置診療室2間,牙科室1間、及配置急診推床、輪椅、血糖機、血氧濃度機、全自動隧道式血壓機、氧氣製造機、外科換藥車及治療椅、心電圖儀、牙科治療椅與牙科X光室、X光室:設有可照射各部位X光檢查室生理監視器、自動體外去顫器(AED)、超音波掃描儀,期以較完善之設備,確保收容人之健康。

本監診療室醫療設備

  2.藥庫1間:儲備藥品與相關衛材設備。
  3.救護車 1台:車內備有急救設備及加裝內外監視錄影設備監看病患動態、護送路上行車安全,適時送患病收容人到監外就醫。
  4.X光室1間:設有可照射各部位X光檢查室,可大幅降低外醫人次,以保障收容人就醫之權利。
  5.牙科室1間:配有牙科診療器材及X光室。
  6.病舍:病舍設置於醫務中心內,備有觀察床23床,收住經醫師診療後衰老、病情不穩、出院需密集觀察之收容人。

本監藥師複檢藥物

 

二、疾病治療

1.醫務中心門診業務
102年起收容人納入全民健保,由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承作收容人健保門診醫療業務,設立牙科、身心科、腸胃科、皮膚科、耳鼻喉科、心臟外科、感染科、新陳代謝科、胸腔外科、直腸外科、神經內科、骨科、泌尿外科、整形外科等科別及檢驗科,每週計13診次,每日由合格專科醫師定時蒞監門診,診治收容人疾病,每診平均約30~40人次看診;經門診診療結果,須進一步治療者,由醫師視病情開立「轉診單」戒送外醫。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醫師診療情形

2.戒護外醫、住院事宜
經本監醫師檢診,且在監內不能妥為醫治者,即安排戒送該收容人至承作醫院門診或住 院或其他健保特約醫療院所門診治療。復於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設置專用戒護病房,俾利病患就醫,以先進視訊設備監看病患動態。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戒護病房 戒護病房設置鐵窗

3.本監地處離島,因醫療資源相較缺乏,收容人罹患重病於澎湖地區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本監依規定陳報上級單位評估審核核可後,移送臺中監獄醫療專區治療;若符合保外醫治規定者,依規定辦理保外就醫程序。

 

三、預防保健

1.收容人各項健康檢查:
對於新收收容人實施入監健康檢查、在監收容人實施季檢,收容人出監前健康評估,建立相關病歷資料,發現疾病即妥適處理,有外傷者,均依規定詳加紀錄。

2.性傳染病之防治工作:
新收收容人入監依規定性病抽血檢驗,俾能及早發現並加強防治;檢驗結果如呈現陽性反應者,均依規定予以妥適處理,予以加強列管外,安排就醫診治及實施衛教,出監時由衛生主管機關接續列管治療。

抽血檢驗108年11月更新

3.肺結核病防治工作:
實施新收及年度胸部X光檢查,發現開放肺結核病患移送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予以治療;非開放性肺結核則依醫囑安排門診治療,配住隔離病舍及投以藥物,並列冊追蹤管理。

全監收容人X光篩檢108年11月更新

4.其他傳染疾病之防治工作:
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辦理,定期噴灑環境用藥,防止病媒孳生,定期全監環境消毒、衛生檢查及傳染病之防治等工作,接見室、盥洗室與一般 民眾接觸之地點及監內外排水溝等,均加強清潔消毒、保持暢通,以防止病媒孳生。

食品衛生-採樣及抽血檢驗

5.精神病收容人防治工作:
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身心科專業醫師定期入監為罹患精神病之收容人施以診治,並於收容人出監時,通報其住(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予 以追蹤保護,並給予必要之協助。

6.尿液篩檢工作:
每月定期不定期進行收容人尿液抽驗篩檢,杜絕毒品、禁藥流入監內, 並配合政風室不定期擴大抽驗。

7.職員急救訓練(CPR、AED)及管教人員EMT-1複訓訓練:
每年辦理管教人員急救訓練,安排管教人員參加相關單位舉辦 EMT -1初訊、複訓,保持訓練成果,有效提升本監緊急救護能力。

急救訓練更新照申108年11月

8.衛教宣導:
矯正機關係屬密集之團體生活,定期邀請衛生單位至監授課毒癮知能與傳 染性疾病衛生教育,每月以海報文宣、壁報設計、專業講解、影片播放等,為收容人宣導傳染病知識與預防,建立正確的衛教觀念。

毒癮知能與傳染性疾病衛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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