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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中文網 : 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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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監因應COVID-19疫情持續嚴峻,宣導善用通訊設備辦理律師接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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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24
  • 資料點閱次數:616

依據:依法務部矯正署110年5月21日法矯署醫字第1100600289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1. 有鑑於COVID-19疫情升溫,為降低感染風險,建議律師(辯護人)善用通訊設備(遠距接見、行動接見)取代一般接見。
  2. 為達禁見制度之目的,禁見被告不適宜辦理行動接見,仍以現場隔屏(窗)或遠距接見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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